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 > 正文

淮阳交警“创卫”有奇招 辅警上路贴条处罚

内容导读: 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着党和政府的象征,一言一行都会对人民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淮阳县个别交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随意罚款、任性执法,我行我素,围观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2010年10月22日下午,郑州的张先生带父母回...

淮阳县公安局交警人员任性执法 令人生厌

    “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着党和政府的象征,一言一行都会对人民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周口市淮阳区个别交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随意罚款、任性执法,我行我素的行为,招来了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2020年10月21日下午,郑州的张先生带父母回老家办事,车辆临时停在淮阳区南关陈州路上,父亲在车上没有下车,他和母亲一起去路边的银行办理业务,不到5分钟时间,就有一交警上来拍照下处罚单。据张先生介绍,他从农业银行出来时,看见一位民警在往车前放条子拍照,他喊来了来了,别贴。民警没有停下来。张先生说能不能不贴条?民警说,我四处找人,喊了你四遍了,找不到你才贴的条。张先生说,我知道错了,我都过来了,我接受批评。民警说这有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来了,不可以。张先生说,车上有人还能贴条吗?民警当时很诧异说没见有人啊。张先生拉开车门,老父亲从车里下来,车窗和门窗都没有关严,民警说喊了四声,四处找人,车里人应该能听到喊声。车里面坐有人还照贴罚单。民警说,我们淮阳正在搞“创卫”(创建卫生城市),必须处罚。
    无疑问,“创卫”成了处罚的挡箭牌和借口。张先生还说,该民警是一人执法,开的是民用车不是警车,车里面也没有其他人。更可疑的是,此人胸前挂有两个执法记录仪,左臂上却带了个“辅警”牌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周口市淮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顺民意,聚民心的一项利民工程,是功在当前、造福后代的惠民工程。 淮阳交警在“创卫”的过程中,如此提升城市品位;如此改善民生环境,难免让人不禁质疑:有法不依,是淮阳的相关部门给交警努力“创卫”的借口?还是赋予的权利!
    张先生很委屈,他想知道淮阳“创卫”就必须得罚款吗?“创卫”期间怎么就没有了说服教育,文明执法都哪儿去了呢?
    淮阳“创卫”,是为谁而创?如果是为老百姓来“创卫”,应该给大家带来更优越的民生环境和更文明的城市气氛。“创卫”,可以理解为跟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有关。
    淮阳区交警“创卫”的动机是什么?若在非“创卫”期间,临时停车,批评教育就可以解决,在“创卫”期间,为什么非得用处罚来解决?如此,就不难给出一个答案:淮阳的"创卫"成了敛财的一个手段而已。

编辑:

本文标签: 淮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