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海拉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和督导方案》及自治区高院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要求,2月18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暨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专题部署本院相关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迎春传达学习了《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以及丁绣峰书记在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宣读自治区高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对成立海区法院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院“大讨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等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院党组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开展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带领全院干警迅速掀起“大讨论活动”热潮。要紧紧围绕集中学习、研讨检视、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时限,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高站位、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组理论中心组就会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围绕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及丁绣峰书记在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开展学习与研讨交流。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