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旁听庭审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震慑作用。5月20日下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职务犯罪案件,旗人民法院、旗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3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案件审理过程。
随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进行,法庭查清了被告人王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的全部犯罪事实。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其任新巴尔虎右旗某单位财务人员职务之便,使用他人发票重复报销、虚列支出、伪造、窜改领导签批等方式套取公款40笔,贪污人民币23余万元;以挪用他人冲陈欠款发票、现金不入账等方式挪用公款26笔,共计人民币21余万元。
庭上,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通过这件事情,已深深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给单位、家人和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也给国家带来了损失,其内心无比悔恨、内疚,且自愿认罪认罚。“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被告人王某因为没有抵住内心的贪欲,没有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踏上了腐败这条“不归路”,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和青春年华,最终,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直观了解被告人的犯罪历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敲响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扎拉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