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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繁简分流机制 降低民事案件诉累

内容导读: 百人百态,各不相同,案件的形成过程也是各不一样,如果用墨守成规的工作方法来面对每一个民事案件,其效果只会事倍功半。如果根据不同的案情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不仅能节省办案资源,并且还能让案件有一个更有效的审理结果。基于这样的想法,对于...

  百人百态,各不相同,案件的形成过程也是各不一样,如果用墨守成规的工作方法来面对每一个民事案件,其效果只会事倍功半。如果根据不同的案情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不仅能节省办案资源,并且还能让案件有一个更有效的审理结果。基于这样的想法,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本人有以下的看法。
  一、明确繁简分流的标准,真正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归纳加列举的方法,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得以确定,可以更加准确的对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
  二、加强诉非衔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案件立案之前,对于符合先行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案件,可暂不予立案,仅对案件作立案预登记,并移送相关部门先行调解。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人员因为知民情,达民意,利用相关社会风俗习惯解决问题,易被当事人接受,能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调解不成的,可以进入法院进行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送达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否认法院的传唤或者故意躲避、不理会法院的传唤,到开庭的时间也拒不到庭。对于这种情况可创新使用送达方式,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电话录音确认其身份,然后告知开庭时间及地点,视为传唤。还有一些当事人因为在外务工,不方便传唤,可以使用邮寄、网络视频对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传唤。进行简单传唤后,如果被传唤的当事人未到庭参加审理的,该缺席审理就进行缺席审理,以免延长案件审限。
  四、创新裁判文书制作方式。对于进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承办法官可以对属于一类的案件分别作出可以重复使用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模板。在庭审中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已承认和达成一致的事实进行记录。对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焦点进行归纳并审查,引导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然后根据庭审中形成的笔录在原有的模板上进行修改。通过判决书模板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撰写裁判文书,达到节省审限的目的。另外,对于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有金钱给付项目的裁判文书,可以制作表格文书,便于当事人通俗的、一目了然的理解法律文书。
  五、对审判力量进行合理的配置。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只是在程序上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但是要实现繁简分流的最终价值,关键还是在于案件的承办法官。每个法院的审判人员的素质都不是均衡的,都是参差不齐的。案件繁简分流后,法官必然会进行类型化的分工,审理的案件必然会有难易之分,所以就要对审判力量进行合理配置。审判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法官负责审理复杂案件,经验尚浅,理论水平有所欠缺的法官就负责审理简易的案件。同时,承办复杂和简易案件的法官可以适时地进行岗位交换,促使审判力量进行均衡发展。
  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期待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正,所以作为一名法官,也应该怀着敬畏的心让手中的惩恶扬善之利剑行之有效,起到更好地效果。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马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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