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克尔伦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两年前,沙某从老同学赛某处购买一匹赛马,因当时没钱便向赛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于当年秋天卖羊羔后支付马款,但时隔两年一直没有给付。赛某没有想到老同学会如此不讲信用,在多次寻找沙某无果后,遂将其起诉至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克尔伦法庭,要求沙某支付马款2.5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证据确实充分,存在调解可能,但由于沙某的电话始终打不通,法庭干警便驱车210公里来到沙某的牧点寻找。经过多方打探得知,沙某在距其牧点80公里外的嘎查集体草场放牧,法庭干警便继续驱车寻找沙某,见到他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说明来意后,沙某称其同学卖给他的赛马不好,赛马比赛拿不上名次,所以拒不支付马款。
承办法官见状,对沙某进行耐心释法明理,也明确告知沙某拒不履行债务可能会面临的失信后果,并提醒沙某信用受损后将会受到的影响有哪些,这时沙某幡然醒悟,立即向老同学赛某微信转账支付了马款2.5万元。至此,这起历时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过三天的调解后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克尔伦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推动“诚信建设工程”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尽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金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