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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内容导读: 为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坚持将执源治理工作融入审判环节,努力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当场履行率。 近日,新右旗法院民事审判庭在三个工作日内高效化解了两起民事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

  为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坚持将执源治理工作融入审判环节,努力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当场履行率。
  近日,新右旗法院民事审判庭在三个工作日内高效化解了两起民事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一
  王某因与季某发生争执,开车撞向季某车辆造成季某车辆损坏,后公安部门作出对王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季某就车辆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支付修车款、停运损失等合计14000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但双方情绪不稳定且争议较大,均要求依法判决。考虑到王某、季某均从事运输行业,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承办法官与双方反复多次沟通分析利弊,最终达成统一调解意见,由王某赔偿季某1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案件二
  包某放学回家途中经过某小区时,被刘某饲养的狗咬伤。事发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故诉至本院,原告要求刘某支付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打疫苗费用等合计6645元。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件标的额不大,进入诉讼程序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调解是化解本案纠纷的最佳方式。该案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便前往刘某住所,对当事人从法律规定、证据提交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在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后,刘某当场给付包某赔偿款400元。
  该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和当场履行是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探索执源治理的深入实践,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和实质息诉,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将执源治理融入审判环节,高效实现当事人权益,真正兑现“案结、事了、人和”。  (白澈力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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