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11岁女孩约见男网友遭性侵 该男网友构成强奸罪吗?
一、案件回顾:11月26日,据山西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报道,太原11岁女孩约见网友遭性侵。近日,女孩母亲报警称,自己的孩子遭受了性侵。警方接警后立即开展核查,将涉事男子在原平市家中抓获。据该男子供述,他和女孩只是网友关系,当日女孩表明自己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依旧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二、律师说法:本案中,由于女孩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按照刑法理论,属于对自己性自主权缺乏正确认识,于是刑法明文规定,不论女孩是否自愿,只要男网友已满14周岁,就构成强奸罪。
有人会问:“该男网友是不是很冤?” 如果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依然与其发生关系,则一点也不冤,为了寻求刺激而失去人身自由才真是让人追悔莫及。
那么有人就会接着问了,倘若不明知女孩不满14周岁,如果女孩自愿是不是就不构成强奸罪了呢? 理论上不构成,但是实务中非常难以证明,这主要是一个主观价值判断的问题,我举个例子,明明身体年龄不满14周岁,但是发育过于成熟,每个人看起来就像18岁的年龄,这个时候如果女孩自愿,就不会构成强奸罪。
在这里我也引出两个话题:
1、未成年女孩该不该去会见网友呢?
这个要辩证地看,要看会见的动机是什么,如果彼此的动机就是为了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那可以见面,但是见面之前最好告知自己的家人,或者在家人的陪同下,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2、未成年子女被性侵后,父母该怎么办?
这其实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多数父母会认为,如果报警就等于把这件丑事给公开了,将来自己的孩子该怎么办?如果不报警自己又心不甘。
那么究竟该怎么办呢?
笔者认为,应当先礼后兵,先私下与男方协商,若可以获得满意的补偿,则可以私了,虽然有人会指责这种做法,明明构成犯罪,还去私了。其实之所以这样做,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不利影响,毕竟这种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那就只能报警,但是一定注意,千万要求公安机关保密,一切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一辈子很长,不能让孩子带着阴影和旁眼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