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生一件叫人气愤的事。一工人上班在,走到工厂门口时,突然听到婴儿的哭声。他走近一看。瞬间惊的是目瞪口呆。
只见在门口。有一个被遗弃的男婴。工人左右看了看,没有孩子的父母。就果断的报了警。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将男婴送到了医院治疗。现在婴儿被转到上海福利院。
后来调查才知道。婴儿的妈妈袁某。今年27岁由于婚外怀孕,在出租屋内产下一男婴,因觉无力抚养,她将男婴丢在了厂房门口。
现在男婴的生父联系不到,和袁某交往期间使用的名字“秦某贵”系假名,没有任何人员信息,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上海奉贤法院认为,袁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袁某的近亲属,包括袁某父母、两个弟弟对男婴均无抚养意愿,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现在婴儿依旧由福利院抚养。
看到这一幕后唏嘘不已。可怜的孩子,刚来到人世间。不知道爸爸是谁?妈妈就把她抛弃了。外婆和舅舅也不要他。
婚外怀孕不想生,宁愿早期做人流,也不要十月怀胎生下来还弃养啊,生了不负责不配为人啊。
不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送人啊,很多不能生养的家庭都需要孩子,这样丢弃没人性啊。
都是成年人了,做的事儿却不是成年人不干的事儿,偷吃禁果,只知道享受当前,不管以后了,好歹孩子送给需要孩子家庭,如果没人发现,孩子得遭多大的罪。
孩子已经出生了,要饭吃也得养活啊!怎么能丢掉呢?现在有多少人想生孩子生不出来啊!这个母亲看事情只看眼前,没有远见,才被人骗。
其实应该找到孩子父亲,让他来负法律责任,女子承受分娩之痛还要承受劳役之灾,可怜呀。不自重的女孩。
遗弃罪!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母亲被判十个月并不重。需要思考的是,逃之夭夭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是否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