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乌某与银某是2011年协议离婚,约定银某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但离婚至今其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而且随着物价逐年上涨和女儿的上学生活开支增多,每月200元抚养费早已不够,乌某本人的收入有限,独自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越来越困难,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判决,抚养费增至为每月1000元,但银某仍未支付,乌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银某联络,但其未在常住地居住,拨打电话也没有回应。后通过网络查控查明,银某的银行卡定期会存入一笔钱,应是其打工的收入,且金额尚可,强制划拨后仍能满足银某生活所需。最后,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冻结银某银行存款,并划拨其存款用以支付抚养费,本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婚姻不幸,但孩子是无辜的。夫妻离婚后不意味着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应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