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审理涉企案件时,以“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后有效引导当事人予以调解,有效确保案件质效。
近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4月10日,金某公司与圣某公司签订某小区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为24万余元。2020年8月16日,经审定工程审定价格为21万元。审计结算后,圣某公司未支付工程价款,故诉至法院。我院受理该案后及时联系圣某公司,了解到圣某公司有付款意愿,只是现公司资金回流不足,难以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于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分析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圣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金某公司工程价款11万元,于2024年6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金某公司工程价款10万元。并当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后,当事人对法院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办案人员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新右旗法院审理涉企案件时,分析企业的经营潜力和履行意愿后,针对性地采用调解方式,为企业提供恢复生产经营条件,帮助辖区中小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乌日古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