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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天龙华府小区被查封 305户业主利益谁来保护?

内容导读: 我们是唐河县天龙华府小区的305户业主,现在具书反映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彭黔、殷小华与南阳市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违法保全查封违章建筑,严重侵害我们购房业主合法的财产权益的事实,请求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及时予以...


  290多户买房人资料(图) 我们是唐河县天龙华府小区的305户业主,现在具书反映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彭黔、殷小华与南阳市 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违法保全查封违章建筑,严重侵害我们购房业主合法的财产权益的事实,请求党、政、法及时予以纠正,以维护我们三百余户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阳天成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唐国〔2013〕第01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2012年9月开工建设“天成置业·天龙华府”2号楼。 我们全体购房业主自2012年11月8日至2014年间陆续购买南阳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在唐河县开发的“天成置业·天龙华府”2号楼的房产,分别签订了认购书并交纳了房款,房款总价值超过一亿元。
   2015年6月2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南民二初字第00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南阳市天成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唐河县友兰大道南侧、廖源路西侧土地使用证为唐国用〔2013〕第0167号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40000平方米单元房366套。 
  从上述房产被查封时起,我们就开始向唐河县政府多次反映我们购房的实际情况,并得到唐河县政府的同情和支持,经县政府同意我们购房业主自行发起自救行为,并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了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开发商、承建商、购房业主代表参加的“四方协议”,我们购房业主自筹资金建房并进行自救。但由于南阳中级法院百般阻挠,最终没有成功。 同时在这期间我们多次到南阳中级法院反映我们购房的实际情况,但南阳中级法院始终置若罔闻,根本不顾我们购房业主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协议并交纳了房款的事实,2017年5月3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6〕豫13执50-3号的拍卖公告,决定对上述被查封的366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我们认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查封、拍卖天龙华府366套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徇私枉法行为:1、该被查封的房产没有取得任何规划许可和建筑许可手续,是典型的违章建筑,而违章建筑是不符合被查封的条件;2、我们的购房时间早于被查封时间,且大部分购房人已经支付了全部或50%以上的房款;3、我们购房人绝大部分是外出务工农民,购买该房产已经用尽了全部积蓄,将我们购房人的财产进入查封拍卖程序,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4、据我们了解,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彭黔、殷小华实际上是一家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会计,由于他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敢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为维护 不法利益,改头换面成彭黔、殷小华的个人债务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南阳中级法院予我们300多户购房人的利益而不顾,又不尽认真审查义务,致使该虚假诉讼得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嫌及违法犯罪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当依法终止审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因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经详尽调查的情况下,对购房业主购买的房产查封,致使购房业主被违法查封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对购房业主的合法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明显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发生后,我们于2017年6月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处理和答复(按规定半月内给予答复)。
   我们都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倾尽全部心血购买了天龙华府的住房作为存身之所,一旦被执行拍卖,将是血本无归,这无异掐断了我们的活路,置我们全体购房人无家可归、无处存身的艰难境遇。为了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特提出申诉,请求党、政、法主持公道,为我们弱势群体申张正义,督促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处理我们提出的依法提出异议,依法立即解除对购房人所购“天成置业·天龙华府”房产的查封措施,并依法终止拍卖程序。
   唐河县天龙华府全体购房业主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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